各有關單位:
根據市教委《關于2023 年度科研計劃專項任務項目(心理健康教育)申報工作的通知》,現將我校2023年度心理健康教育專項任務項目申報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課題范圍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促進心理育人體系建設,培育學生熱愛生活、珍視生命、自尊自信、理性平和、樂觀向上的心理品質和不懈奮斗、榮辱不驚、百折不撓的意志品質,針對各級各類學校學生心理與行為變化特點、發展規律以及新問題,五育并舉促進學生心理健康,探索健康教育、監測預警、咨詢服務、干預處置“四位一體”的學生心理健康工作體系,強化學校、家庭、社會和相關部門協同聯動的學生心理健康工作格局,突出解決問題的新途徑、新方法,推動心理健康科研成果的應用,提升科研成果對教育實踐活動的支撐力。
申請人可針對學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熱點難點問題及現實需求,結合自身的研究基礎和學術專長凝練研究課題,自設選題進行申報。研究選題具有前沿性,研究問題明確清晰,研究設計科學合理并具有可行性,研究成果具有轉化與應用價值。研究課題表述應規范、準確、簡潔。
二、研究周期及成果要求
(一)研究周期項目研究周期為2年。
(二)成果要求
1.學術理論專著1部;或公開發表學術理論文章2篇;或調研咨詢報告l篇(需提供采納證明);或發明專利1個。(著作類成果免于鑒定;論文類進入北大中文核心刊物目錄或CSSCI核心期刊1篇者免于鑒定;咨詢或研究報告由局級以上單位采納免于鑒定。)
2.公開發表的項目成果須在顯著位置注明“2023年度科研計劃專項任務項目(心理健康教育)”字樣、項目名稱和項目編號,否則驗收時不予承認。
三、申報條件
〈一)本專項任務項目限天津市各級各類學校申報。
(二)申報人為心理健康教育專、兼職教師(指在學校一線從事學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人員,包括專職心理健康教師、主管領導、輔導員、班主任、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德育工作者、各區心理中心負責人、學科教師等)。鼓勵跨學校團隊合作申報。
(三)申報人必須能夠實際從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擔和組織項目的實施;每個申請者限報1項,且不能作為課題組成員參與其他項目的申報。所列課題組成員必須征得本人同意并簽字,且課題組成員最多只能同時參加兩個項目的申請,否則視為違規申報。
(四)有以下情況之一者不得申報本年度項目:
1.承擔在研的市教委科研計劃項目(含重大項目和一般項目)。
2.承擔天津市教委科研計劃專項任務項目(心理健康教育)第一負責人且尚未結項者。
3.所主持的市教委科研計劃項目因各種原因被撤銷者。
4.已獲得省部級以上課題資助的項目(含相近課題)負責人。
四、經費來源
本年度課題為自籌經費。課題分為重點課題和一般課題。重點課題自籌資助經費不少于1萬元;一般課題自籌資助經費不少于0.5萬元(需提交到校經費證明,否則不予立項)。
五、申報辦法及程序
(一)項目申請填報。
1.申報人按要求填寫《天津市教委科研計劃專項任務項目(心理健康教育)申報書》,各二級單位統一匯總并審查申報材料,確保符合申報要求。
2.申報書填寫要求字體為宋體五號,A4紙張,雙面打印,左側裝訂;封皮需項目負責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申報書中涉及項目負責人及其他課題成員簽名的位置均需本人手寫簽名。
3.各二級單位需匯總所有符合申報條件的申報人材料(包含紙質材料和電子材料),其中包括:
1.《天津市教委科研計劃專項任務項目(心理健康教育)申報書》(附件1);
2.《2023年度天津市教委心理健康教育課題申報一覽表》(附件2);
3.經費到校證明。
4.截止日期
請于2023年9月21日前將電子版發送至kycjh@tmu.edu.cn,紙質版以學院/附屬醫院為單位交至科技處
六、其他要求
(一)各單位要高度重視,認真做好項目的申報管理和報送工作,并以項目申報為契機,不斷提升學生心理健康教育師資隊伍理論水平和科學研究能力。
(二)各單位要加強對批準立項課題的過程管理,做好項目推動工作。
(三)申報人應如實填報資料,確保無知識產權爭議。凡存在弄虛作假、抄襲剽竊等行為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后續三年的申請資格。
附件1:天津市教委科研計劃專項任務項目(心理健康教育)申報書.doc
附件2:2023年天津市教委心理健康教育課題申報一覽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