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家留學基金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國家留學基金委)與加拿大阿爾伯塔大學(以下簡稱阿大)關于開展本科生實習的合作諒解備忘錄,2024年國家留學基金委將選派30名優秀在讀本科生赴阿大開展科研實習。根據相關要求,校學生處、國際交流與合作處現組織開展該項目遴選、申報工作,相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人選條件
被推薦人應符合以下基本條件:
(一)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熱愛祖國、品德良好、遵紀守法,具有服務國家、服務社會、服務人民的責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
(二)具有良好專業基礎和發展潛力,恪守學術道德、遵守學術規范,在工作、學習中表現突出,具有學成回國為國家建設服務的事業心和使命感。
(三)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不具有國外永久居留權。
(四)申請時年滿十八周歲(2005年1月1日以前出生),2023年9月份后為我校全日制在讀四年制本科的二、三年級學生,或五年制本科的二、三、四年級學生。
(五)品學兼優,其中GPA成績不少于3.5分(4分制)或學習成績平均分不低于85分(百分制),無不及格科目;熱心參加社會實踐和公益活動。
(六)身體健康,心理健康。
(七)外語水平符合以下條件之一:
1.英語專業在讀本科二年級(含)以上學生;
2.曾在同一語種國家留學一學年(8-12個月)以上;
3.參加“全國外語水平考試”(WSK)并達到合格標準;
4.曾在教育部指定出國留學培訓部參加相關語種培訓并獲得結業證書(英語為高級班,其他語種為中級班);
5.參加雅思(學術類)、托??荚?,達到雅思6.5分,托福95分。參加法語水平考試,達到歐洲統一語言參考框架(CECRL)的B2級;
6.通過加拿大高校組織的面試、考試等方式達到其語言要求。
申報時若外語水平未達到以上要求,須提供其他英語水平材料(如:CET4、CET6證書),并于派出前達到國家留學基金委外語水平要求。
同等條件下,學校將優先選派外語條件達標者進行推薦。
(八)暫不受理以下人員的申請:
1.已獲得國家公派留學資格且在有效期內;
2.已申報國家公派出國留學項目尚未公布錄取結果;
3.曾獲得國家公派留學資格,未經國家留學基金委批準擅自放棄且時間在5年以內,或經國家留學基金委批準放棄且時間在2年以內(因疫情原因已辦理放棄公派留學資格的除外)。
二、選派專業、實習期限及內容
(一)選派專業無限制。
(二)實習期限為3個月。
(三)實習內容主要包括:
1.跟隨導師進行相關科研實習;
2.參加跨文化交流等方面的研討會;
3.以報告會形式展示研究成果;
4.與來自其他國家的學生開展交流活動。
三、資助方式
國家留學基金委向留學人員提供3個月的獎學金(1800加元/月)、一次往返國際旅費和簽證申請費。阿大承擔留學人員使用圖書館、電腦及科研設施的費用,并提供相關后勤保障。
四、選拔辦法及申請程序
(一)申請人向所在院系提出申請,填報《天津醫科大學學生申請加拿大實習項目申請表》(附件1),以院系為單位將學生申請表及院系匯總表(附件2)紙質版及電子版一份于2023年9月8日前上報學生處。
(二)學生處、國際交流與合作處將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進行評審,最終確定符合條件的推薦人1名。評審結果將在全校范圍內進行公示,公示期3個工作日。
(三)推薦人選確定后,被推薦人需按以下程序完成申請:
1.被推薦人需填寫《天津醫科大學學生國際交流項目申請表》(附件3),所在學院、教務處、學生處、國際交流與合作處會簽后,報國際交流與合作處。
2.被推薦人需于加拿大當地時間2023年9月22日12:00前登錄阿大官網完成網上申請(https://www.ualberta.ca/admissions-programs/visiting-student-and-internship-programs/research-internships/index.html)。加方咨詢電子信箱:intern@ualberta.ca。
(四)被推薦人需于即日起至2023年9月23日02:00期間登錄國家公派留學信息管理平臺進行網上報名(http://apply.csc.edu.cn),按照《加拿大阿爾伯塔大學本科生實習獎學金申請材料及說明》(見附件4)準備申請材料并在線提交。
網上報名時“可利用合作渠道名稱”選擇“與加拿大阿爾伯塔大學本科生實習獎學金”,“計劃留學單位”選擇阿爾伯塔大學, “受理機構名稱”選擇“天津醫科大學”。 國外導師信息按照向阿大網上申報的志愿填寫。
(五)國家留學基金委不直接受理個人申請。
五、評審與錄取
國家留學基金委將對各高校推薦人選進行審核后確定候選人名單并提交阿大,由阿大評估申報材料并匹配對應專業導師及課題。被錄取人員計劃在2024年暑期派出。
被錄取學生派出前需按學校相關管理規定到學生處、國際交流與合作處、教務處辦理相關請假手續。
學生按期回國后,需提交研修報告。
本項目留學人員按期回國后,再次申請國家公派出國留學攻讀更高層次學位或進行聯合培養時,不受回國后滿兩年方可再次申報的限制。
學生處聯系人:王老師 83336886
國際交流與合作處聯系人:張老師 83336915
學生處、國際交流與合作處
2023年8月31日